2. 耶和华对我说:“这门必须关闭,不可打开;任何人也不得从那里进入;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已经从那里进入,所以这门必须关闭。
3. 只有君王可以坐在里面,在耶和华面前吃饼;他必须从门廊进入,也必须从原路出来。”
4. 他又领我经过北门来到殿前;我观看,见耶和华的荣耀充满耶和华的殿,我就脸伏在地。
5. 耶和华对我说:“人子啊!我所告诉你耶和华殿的一切规条和法则,你都要留心,用眼看,用耳听,并要留心圣殿的入口和圣所的所有出口。
6. 你要对悖逆的以色列家说:‘主耶和华这样说:以色列家啊!你们所行一切可憎的事,该够了吧!
7. 你们除了行这一切可憎的事之外,还在你们把脂肪和血献给我作食物的时候,把身心都未受割礼的外族人带进我的圣所,玷污了我的殿,违背了我的约。
8. 你们自己没有看守我的圣物,却委派别人在我的圣所里代你们看守。’”
9. 主耶和华这样说:“以色列人中一切身心都未受割礼的外族人,都不可进入我的圣所。
10. 以色列人走迷了路的时候,有利未人远离我,走迷了路。他们离开我去随从他们的偶像,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11. 他们要在我的圣所作仆役,看管殿门,在圣殿中供职;他们要为人民宰杀燔祭牲和其他祭牲,又要站在人民面前侍候他们。
12. 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他们的偶像前侍候这人民,成了陷以色列家在罪孽中的绊脚石。因此,我向他们举手起誓,他们必要担当自己的罪孽。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。
13. 他们不可亲近我,作我的祭司,也不可亲近我的一切圣物,或至圣之物。他们必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和他们所行可憎之事的报应。
14. 然而我要委派他们看守圣殿,办理圣殿的一切事务,作一切当作的工。
15. “以色列人走迷了路,离开我的时候,有祭司利未人,就是撒督的子孙,仍然看守我的圣所;只有他们可以亲近我,事奉我,侍立在我面前,把脂肪和血献给我。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。
16. 他们可以进入我的圣所,可以走近我的桌前来事奉我,守我所吩咐的职责。
17. 每逢他们进入内院的门,必须穿上细麻衣;每逢他们在内院的门和圣殿里供职,他们不可穿上羊毛的衣服。
18. 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的头巾,腰间要穿细麻布的裤子;不可穿上使身体容易出汗的衣服。
19. 每逢他们出到外院民众那里,就要把供职的衣服脱下,存放在圣殿的房子里,然后穿上别的衣服,免得因自己的圣衣使人民成圣。
20. 他们不可剃头,也不可留长头发,只可剪短头发。
22. 他们不可娶寡妇或被休的妇人;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,或是祭司留下的寡妇。
23. 他们要教导我的子民分别圣俗,使他们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。
24. 他们要在争讼的事上作判断,要按着我的典章判断。他们要在我所有的节期里谨守我的律法和条例,守我的安息日为圣日。
25. 他们不可接近死人,玷污自己,但如果死人是他们的父亲、母亲、儿子、女儿、兄弟或是未嫁的姊妹,他们就可以玷污自己。
27. 他进入内院,到圣所去,在圣所供职的时候,他要献上赎罪祭。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。
28. “祭司必有产业;我就是他们的产业。你们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;我就是他们的基业。
29. 素祭、赎罪祭和赎愆祭,他们都可以吃。以色列中所有献给耶和华之物,都要归给他们。
30. 所有初熟之物中最好的和你们献上的一切供物,都要归给祭司;你们也要把最先磨好的面给祭司,好让福气临到你的家。
31. 无论是飞鸟或是走兽,凡是自然死的,或是被撕裂的,祭司都不可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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