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和睦共處,持守正義平靜相安地吃一塊乾餅,勝過筵席滿屋,吵鬧相爭。
2. 明慧的僕人,必管轄主人貽羞的兒子;又可以在眾兒子中同分產業。
4. 作惡的人留心聽邪惡的話;說謊的人側耳聽攻擊人的話。
5. 嘲笑窮人的就是辱罵造他的主;幸災樂禍的必難免受懲罰。
7. 愚頑人說佳美的話是不相稱的,何況尊貴的人說虛謊的話呢!
8. 在餽送的人看來,賄賂有如靈符(“靈符”原文作“恩惠寶石”);無論他到哪裡,都必順利。
9. 遮掩別人過犯的,得到人的喜愛;屢次提起別人過錯的,離間親密的朋友。
10. 對聰明人說一句責備的話,勝過責打愚昧人一百下。
11. 悖逆的人只求惡事,必有殘忍的使者奉派去對付他。
12. 寧願遇見失掉幼子的母熊,也不願遇見正在行愚妄事的愚昧人。
14. 紛爭的開始,如同決堤的水;所以在爭執發生以前,就要制止。
15. 宣判惡人為義,裁定義人有罪,二者都是耶和華所厭惡的。
16. 愚昧人既是無知,為甚麼手裡拿著價銀要買智慧呢?
19. 喜愛爭競的就是喜愛過犯;把家門建高的自取滅亡。
20. 心存欺詐的得不著益處;舌頭搬弄是非的必陷在禍患中。
21. 生下愚昧的兒子,使父親憂愁;愚頑人的父親毫無喜樂。
23. 惡人暗中(“暗中”原文作“從懷裡”)接受賄賂,為要歪曲公正。
26. 懲罰義人,已是不當;擊打正直的官長,更是不妥。
28. 愚妄人默不作聲,也算是智慧;閉口不言,也算是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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